我院2024年成人高等教育
招生章程(北京地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4年北京市成人高校招生宣传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法律和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hga010网页登录,教育部、财政部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共建的教育部直属高校,是国家“双一流”建设、“211工程”建设和首批“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建设高校。学校具有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文学、理学、工学、教育学、艺术学等学科门类的学位授予权,对达到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业标准的成人本科毕业生颁发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对学业水平达到规定学位标准的成人本科毕业生颁发相应的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条 学校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包括函授和业余(夜大学)两种学习形式,高中起点本科和专科起点本科两个培养层次。
第四条 学校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和《hga010网页登录章程》相关规定,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开展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学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接受北京市成人高校招生办公室、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
第五条 招生计划及专业:按照2024年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及专业执行,以北京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为准。教育部院校代码:10034,北京地区招生代码:318。
第六条 招生对象:学校成人高等教育各层次、各专业面向社会招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的残疾人也可以报考。
第七条 报名条件:考生报名参加北京市成人高校招生考试,京籍人员须持有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非京籍人员还须持有有效期在规定时间内的北京市居住证。报考高中起点本科的考生应为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报考专科起点本科的考生须为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对符合免试入学的考生,学校将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八条 招生考试: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和科目参加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学校各专业各层次均不组织专业课加试。
第九条 录取办法:报考学校高中起点本科、专科起点本科的第一志愿考生,达到北京市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其总成绩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录取控制线。录取人数不足20人的专业予以停办,学校在录取前通知考生本人,并将不开班专业报北京教育考试院备案,由考生选择是否调剂到本校或其他院校的相关专业,考生选择完毕后由学校按考生调剂志愿协助办理。不同意校内调剂的考生须在指定时间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报名参加调剂录取。录取结束后,学校将《录取通知书》按考生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以快递的方式送达本人。
第十条 学习形式:业余(夜大学),不提供食宿。教学形式为线上(网络)和线下(面授)相结合,线下授课时间为双休日全天(含晚上),线下授课地点为hga010网页登录学院南路校区。
第十一条 学校在新生入学后将进行资格复查,专升本考生入学报到时须持有教育部学历证书在线认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否则不予进行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并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章 其他
第十二条 收费标准:按照北京市教委批准、北京市有关部门备案的学费标准执行,按学年收取。高中起点本科业余学习各专业学制5年总学费10752元、专科起点本科业余学习各专业学制2.5年总学费6384元。
第十三条 学校按教育部要求统一进行学历学位电子注册,学历学位信息均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
第十四条 成人高考报名、考试、录取等相关信息均在北京教育考试院官网发布,考生须增强个人防诈骗意识,避免自身利益伤害。
第十五条 学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中的舞弊行为,依照《刑法》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 号)等法律法规做出的处罚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学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
招生咨询电话:010-62289074、62289102
E-mail:jxjyxl@cufe.edu.cn
学院网址:/
学校招生监督电话:010-62288223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七条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上级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本章程由hga010网页登录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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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招生章程(北京地区)